為打造友善育兒職場環境,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推出 115 年度「員工育兒期間減少工時補助」計畫,鼓勵企業讓有 12 歲以下子女的員工每日減少 1 小時工時、薪資不減,並由市府補助減少工時薪資的 8 成。本文整理申請資格、補助金額、申請流程與核銷規定一次看懂!
政策重點快速看
- 每日減少 1 小時(延後上班或提早下班)
- 薪資不得減少
- 市府補助減少工時薪資的 8 成
- 每名員工最高補助 1.5 萬元
- 每家企業最高補助 10 萬元
- 每月至少 10 日、至少實施 3 個月
- 申請期限:3/1~6/30
- 核銷期限:10/31 前
政策目的:打造友善職場 × ESG 社會責任
本計畫的核心精神,是協助家長在工作與育兒之間取得平衡,安心接送孩子上下學,同時也呼應 ESG 中的「S(Social)」——企業的人力資本管理與勞工關係責任。
市府以補助方式鼓勵企業提供「減少工時不減薪」的福利措施,讓企業留才、員工安心、家庭受益。
誰可以申請補助?
企業資格
符合以下條件的事業單位可以申請:
- 登記設立於臺北市
- 為民間事業單位(政府機關不適用)
- 提供員工減少 1 小時工時且薪資不減
員工資格
受僱者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 計畫實施期間戶籍設於臺北市
- 育有 12 歲以下子女
- 子女:
- 送托合格立案托育機構
- 居家托育(保母)
- 或就讀國民小學
- 確有親自接送需求
- 為全時工作者(依勞基法第 30 條)
- 薪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不適用對象
- 兼職員工
- 居家工作者(遠距工作型態)
- 非臺北市戶籍員工
補助金額怎麼算?
補助比例
- 補助「減少工時薪資」的 8 成
補助上限
- 每名員工最高 15,000 元
- 每家企業最高 100,000 元
即使員工減少工時超過 10 日,只要實際有執行,企業仍可依實際天數申請補助,但仍受最高金額上限限制。
執行條件有哪些?
企業必須符合以下執行規定:
- 每單月至少減少工時 10 日
- 至少實施 3 個月(不必連續)
- 總減少工時至少 30 小時
- 不可用「請假」方式替代減少工時
- 需勞資雙方協商並書面約定
申請流程怎麼走?
企業可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育兒減少工時不減薪補助專區」下載申請文件並確認最新公告資訊。
申請時間
每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申請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實施計畫
- 受僱者暨子女名冊
- 受僱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由企業提出申請,非員工個人申請。
核銷流程怎麼辦?
核銷期限
當年度 10 月 31 日前(逾期不受理)
核銷應備文件
- 領據
- 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 受僱者出勤紀錄
- 薪資明細
- 薪資匯款紀錄
常見問題整理
Q1:兼職員工可以申請嗎?
不行。本計畫僅限全時工作者。
Q2:父母在同一公司,可以同時申請嗎?
可以,但必須以不同日期輪流接送,不能同一天重複申請。
Q3:有 2 個小孩,可以減少 2 小時嗎?
減少時數可由勞資協商決定,但市府補助仍以每人最高 1.5 萬元為限。
Q4:3 個月一定要連續嗎?
不必。只要在 10 月 31 日前完成任 3 個單月即可。
Q5:可以用特休 1 小時接送來申請嗎?
不行。本計畫必須是「減少工時不減薪」,不能用請假替代。
Q6:員工離職未滿 3 個月怎麼辦?
仍可依實際執行比例申請核銷。
Q7:可以核銷時新增員工名單嗎?
可以,但每家公司最高仍為 10 萬元上限。
Q8:員工子女一定要在臺北市就學或送托嗎?
不需要。送托地點不限臺北市。
監督與違規規定
- 勞動局可進行實地或電話抽查
- 詐領或提供不實資料,將追回補助並停權 1~3 年
- 同年度不得重複申請性質相同補助
補助經費來源
本年度編列預算 550 萬元,如經費不足,市府得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
結語
本計畫為鼓勵性質,並非強制。但在少子化與人才競爭的時代,「減少工時不減薪」不只是福利政策,更是企業永續經營與留才策略的一部分。只要制度設計得當,不僅能協助員工安心育兒,也能強化企業品牌與社會責任形象。如需進一步資訊,可洽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或至官方網站「減少工時不減薪補助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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