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或受傷導致無法工作,收入中斷怎麼辦?許多勞工朋友在受傷當下往往手忙腳亂,搞不清楚自己該申請「傷病給付」還是「失能給付」,甚至因此錯過了黃金申請期。
這篇文章將為您整理最詳細的勞保權益指南,包含資格認定、金額試算公式,以及申請必備文件,幫您穩固自身權益,順利度過難關。
在深入細節前,先透過這張表快速判斷您目前的狀況,比較適合申請哪項給付:
| 傷病給付、失能給付判斷一覽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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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項目 |
傷病給付 |
失能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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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機 |
治療期間,因為傷病「無法工作」且「沒領到全薪」 |
治療終止後,身體遺存「永久性」的障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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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性質 |
補貼治療期間的薪水損失 |
補償身體機能喪失的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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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條件 |
住院或門診治療 (看是職災還是普通傷病) + 治療中 |
症狀固定 + 醫生診斷永久失能 |
勞保傷病給付資格
「傷病給付」主要是為了補貼您在養病期間的薪水損失。不過,並不是只要生病就能領喔!勞保局將情況分為「普通傷病」與「職業災害」兩種,規定大不相同。
1. 普通傷病給付資格
如果您的受傷或生病跟工作沒有關係(例如:下班後在家摔倒、盲腸炎開刀住院),必須同時滿足以下 3 點才能申請:
- 必須住院:這點最重要!如果只是看門診、在家休養,是不能申請的。
- 不能工作:因傷病正在治療中,致生理上無法從事工作。
- 沒領到原有薪資:住院期間公司沒有給付全額薪水(如果您請了特休領全薪,就不能申請囉;但如果只領半薪,還是有機會申請差額)。
- 給付起算:從住院的第 4 天開始算錢。
編輯提醒:這是最嚴格的門檻! 很多人誤以為生病在家休息就能請領,但「普通傷病」的關鍵字是「住院」。若沒有「住院」事實(或只住一兩天),無法領取普通傷病給付。
2. 職災傷病給付資格
如果受傷原因跟工作有關(例如:操作機器受傷、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條件就寬鬆很多:
- 門診或住院都可以:不一定要住院,就算只是看門診,但醫生說這段期間不能工作,也能申請。
- 不能工作:治療中且無法工作。這裡的「不能工作」定義比想像中寬鬆。如果您受傷後回到公司,但只能做輕便工作且薪水變少,或是請病假期間公司只發半薪(未達原有薪資),在符合條件下仍有機會申請。
- 沒領到原有薪資:公司未給付全額薪資。
- 給付起算:從治療導致不能工作的第 4 天開始算錢。
勞保傷病給付金額
能領多少錢,是看您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以及是「普通傷病」還是「職災」來決定。這邊的計算基準是「事故發生當月起,前 6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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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傷病給付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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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類型 |
給付標準 (依事故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給付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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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傷病 |
50% (半薪) |
最長可領 6 個月 (投保年資滿 1 年可領到 1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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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傷病 |
第 1 年:70% |
最長可領 2 年 |
範例:若小明的月投保薪資是 45,800 元,因為普通傷病住院 10 天。
- 前 3 天是等待期,不給付。
- 實際給錢的天數:10 – 3 = 7 天。
- 每天的平均薪資:45,800 ÷ 30 = 1,527 元。
- 可以領到的錢:1,527 元 × 50% × 7 天 = 5,345 元。
編輯提醒:大家最容易算錯的地方就是「前 3 天不給付」。無論您住院幾天,都要記得扣掉前 3 天,從第 4 天開始算的才是您能拿到的錢。這就像保險的「自負額」概念,前幾天要自己承擔。
如何申請勞保傷病給付?準備文件有哪些?
可以請公司的人資幫忙送件,或是自己準備好文件郵寄申請。
必備文件清單
- 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這張表記得要給投保單位(也就是您的公司)蓋章證明。
- 傷病診斷書正本:
- 普通傷病:上面要寫清楚「住院期間」。
- 職災:要寫清楚「治療期間」及經過。
- 相關證明文件(職災才需要):如果是上下班途中車禍,記得附上駕照影本、上班路線圖或警方的事故紀錄單。
申請小撇步
- 時效性:記得在可以請領的那天起 5 年內提出申請,過期將無法領取。
- 線上申辦:現在也可以用自然人憑證,上「勞保局 e 化服務系統」線上辦。
勞保失能給付資格
當傷病經過治療一段時間後,症狀已經「固定」了,醫生判斷再治療也不會好轉,且身體遺存「永久性」的損害,這時就可以考慮申請失能給付。
勞保失能給付依照嚴重程度分為 15 個等級,給付方式有兩種:
- 失能年金(按月領):傷勢比較嚴重,經評估已經「終身無法工作」的人。
- 失能一次金(一次領):失能程度比較輕,還沒到終身無法工作的程度。
編輯提醒:根據勞保局指出,如果您在民國 98 年 1 月 1 日前就已經有勞保年資,根據規定,即使您的失能程度嚴重,原本只能領「年金(月領)」,但因為您是舊制就加入的資深勞工,仍有權選擇「一次領完」失能給付。
勞保失能給付金額
失能給付比較複雜,金額是根據醫生判定的「失能等級」跟您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來算。請注意,這裡的薪資採計方式,年金跟一次金是不一樣的喔!
1. 失能年金(月領)
適用於失能程度較重的人(第 1 至 7 等級,且經評估工作能力減損達 70% 以上,或完全無法工作)。
- 薪資基準:採計加保期間最高 60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
- 公式:平均月投保薪資 × 投保年資 × 1.55%。
- 保底機制:如果算出來每個月不到 4,000 元,勞保局最少會發給 4,000 元。
編輯提醒:失能年金是看您職涯中「最高」的 60 個月薪水,而不是看「最後」的薪水。這對資深勞工來說非常有利。如果您近期的薪資較低,但年輕時曾經很高,申請「年金」可能會比想像中領得更多。
2. 失能一次金(一次領)
適用於失能狀態比較輕微的人。
- 薪資基準:採計事故發生當月起前 6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
- 公式:平均日投保薪資 × 給付日數。
- 給付日數:依照等級不同,最少領 30 天(第 15 等級),最多領 1,200 天(第 1 等級)。
如何申請勞保失能給付?準備文件有哪些?
因為失能給付牽涉到專業的醫療判斷,所以「診斷書」是最關鍵的文件。
申請步驟與文件
- 拿表格:請先向勞保局索取「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空白表格。
- 醫院開立證明:
- 特殊類別:若申請精神、神經、眼、耳、內臟等失能,依規定需至教學醫院或區域醫院開立。
- 一般類別:若是一般肢體缺失等狀況,可由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開立即可。
- 填寫申請書:填好「勞工保險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並記得給公司蓋章。
- 檢查報告:依照失能狀況,可能需要附上 X 光片、MRI 光碟或相關檢驗報告。
編輯提醒:失能認定通常需要治療結束或症狀固定後才能判定。如果不確定自己的狀況是否符合,建議先問問您的主治醫師,確認後再開始跑流程。
Q1:勞保傷病/失能給付,一定要「上班期間受傷」才能請領嗎?
A: 不一定。
關鍵不在「是不是正在上班」,而是是否仍在勞保加保期間,且因為「普通傷病」或「職業傷病」導致不能工作、沒有領到薪資、正在接受治療,就有機會申請。
- 普通傷病:如生病、非工作意外,需住院且全日無法工作。
- 職業傷病(職災):與工作有關的受傷或疾病,門診或住院皆可申請。
另外,即使已退保,若是加保期間發生的職業病,日後被確診為永久失能,仍可在一定期限內申請相關給付。
Q2:是不是請領「失能年金給付」都一定要做個別化專業評估?
A:不一定。
如果失能狀態已符合勞保失能給付標準中「終身無工作能力」的特定項目(共有 20 項),不需再做個別化專業評估,就可直接申請失能年金。
但若是其他失能情況,例如:
- 無法重返職場
- 整體失能程度落在第 1 至第 7 等級
這類案件就必須進行個別化專業評估。勞保局會調閱病歷,請當事人補件說明工作內容、職業性質與檢測資料,送交專業醫院評估後,才能決定是否核發年金。這項制度的目的是擴大年金適用對象、保障更多勞工權益。
Q3:已經請領失能給付後,還能再請傷病給付嗎?
A:有條件可以。
如果是領取「終身不能工作」的失能給付後,原則上不能再請領傷病給付。
但有一個重要例外:
只要你在領取失能給付後,仍持續加保中,而且因為同一個傷病還需要繼續治療:
- 普通傷病:限住院
- 職業傷病:住院或門診都可以
在這段期間若仍無法工作、也沒有薪資收入,就仍可再申請傷病給付。
結語
勞保是勞工朋友最基礎的保障,不論是暫時的傷病住院,或是遺憾造成的永久失能,都要記得保障自己的權利。如果對於申請細節還有疑問,建議直接撥打勞保局專線 (02)2396-1266。
勞保提供的「失能年金」主要作為基礎的生活補貼,但面對現實的照護需求,往往仍有資金缺口。根據統計,照顧身心障礙家人的每月平均花費約 5 萬元,若長期照護 10 至 20 年,總支出可能高達 600 萬至 1,200 萬元。
如果擔心單靠勞保不足以支撐這筆開銷,建議參考以下文章。文中整理了商業失能險如何填補這段落差,並針對「已投保」與「未投保」的族群分別提供建議,協助我們用更全面的視角檢視財務安全網。
(本文資訊參考勞工保險局最新法規,實際核發金額以勞保局核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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