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極端氣候頻繁,颱風與暴雨導致的淹水災情屢見不鮮。許多民眾在災後才驚覺,房屋或車輛泡水損壞時,並非所有保險都能理賠。其實,想要把「天災損失」轉嫁給保險公司,關鍵就在於是否有加保「颱風洪水險」或相關附加條款。
以下帶你一次了解颱風洪水險的保障範圍、房屋與車輛泡水的理賠重點,以及投保時該注意哪些細節。
颱風洪水險是什麼?房屋、車輛泡水能理賠嗎?
「颱風洪水險」並不是一張獨立的保單,而是附加在住宅火險或車體險上的「天災附加條款」,主要保障因颱風、豪雨、洪水、暴潮、土石流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過去幾年,一般火險或車險的基本條款多半不涵蓋天災理賠,因此若未加保附加條款,即使損失明確,也可能無法獲得補償。為了讓住宅保險的保障更周全,金管會在 2019 年核定擴大住宅火災保險的保障範圍,自 2020 年(民國 109 年)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
此次制度修正由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統籌,重點包括:
- 調整建築造價參考表:平均提高建築本體造價約 18%,作為保額依據。
- 提高保障上限:動產最高保額由 60 萬提升至 80 萬元,竊盜及住宅第三人責任保險的理賠限額同步增加。
- 新增「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擴大承保建築物與動產因颱風或洪水所致的損失,依風險區分三級(每戶賠償上限為 9,000、8,000 或 7,000 元)。
- 理賠流程更簡化:若住戶淹水高度達 50 公分(符合災害救助標準),可免附損失清單直接申請理賠。
這項改革的目的,是讓住宅火險不僅能保障火災,也能涵蓋水災、颱風等常見天然災害,透過「基礎保險+附加條款」的設計,協助民眾在天災過後迅速獲得經濟補償,減少家庭負擔。
| 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賠償限額表(單位:新臺幣元) | ||
| 地區別 | 地區範圍 | 賠償限額 |
| 第一區 | 新竹縣(市)、臺中市、嘉義縣(市)、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 9,000 |
| 第二區 | 臺北市、新北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市、澎湖縣、金門馬祖地區 | 8,000 |
| 第三區 | 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 | 7,000 |
房屋泡水怎麼賠?看清楚「水災附加條款」
對多數住戶而言,住宅火險是房屋貸款時的基本要求,但有沒有「水災附加條款」,理賠內容「差很多」。
住宅火險主要針對建築本體提供保障,例如牆壁、地板、電線或結構損壞等;但屋內的家具、家電若因泡水毀損,則不屬於基本保障範圍。依現行規定,若淹水達地面 50 公分以上,即可直接申請理賠;若未達 50 公分但仍有實際損失,則須經保險公司現場勘查並提出損失清單,保險公司會依住宅所在地區所對應的賠償限額內,按實際損失金額進行給付。
📌 《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 1 項第五款:「住戶淹水救助:實際居住之住屋因水災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但建物分別獨立,或非屬獨立而為不同獨立生活戶者,應依其事實認定之。」
1. 住火險+水災附加條款
若有加保「水災附加條款」,住宅火險的保障將從火災擴大至颱風、洪水與暴雨等天災事故,這類附加險屬於「實際損失型」保障,針對建築本體(牆壁、地板、電線、門窗、固定設備)所受的水災損害進行理賠。
理賠上,並不以「淹水達 50 公分」為必要條件。只要損害確屬颱風或洪水造成,且有實際修繕費用,即可依修復或重建成本申請理賠。若建築物可修復,保險公司會依現場勘查與估價核實給付;若全毀或結構受損嚴重,則以重建費用為基準賠付。
此外,附加條款(以華南產物超額颱風及洪水保險附加條款為例)特別涵蓋清除費用與臨時住宿費用,後者每日最高給付 3,000 元、最長 60 日,讓保戶能在房屋修繕期間維持基本生活,若保險金額低於實際重置成本,保險公司將依比例理賠,但臨時住宿費不受比例限制。
相較於僅有「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時每戶僅能獲得 7,000~9,000 元定額補助,加保水災附加條款的理賠更貼近實際損失,能補足定額補償的不足。
若住宅位於低窪、沿海或河川附近地區,更建議主動加保此附加條款,以防天災造成重大經濟負擔。
📌 重置成本:是指在當前市場條件下,不考慮折舊因素,重新取得相同品質或功能的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總額。 它通常用於保險(特別是住宅火險或商業火險的重置成本附加條款),旨在將受損的財產恢復到發生事故前的狀態,或用於盤盈固定資產的計量。

2. 居家綜合保險(延伸保障)
若希望家具、電器、電子設備也能理賠,可另外加保家財險或選擇保障更完整的居家綜合保險。這類保險除了火災、竊盜、爆炸等事故外,也涵蓋因颱風、洪水、管線滲漏所造成的住宅與動產損害,特別適合租屋族或位於地下室、低窪區的住戶。
居家綜合保險或家財險的保障核心在於「建築物內動產」,包括家具、家電、冷氣、電腦與衣物等生活用品,當颱風或暴雨引發洪水造成住宅進水時,這些動產可依實際損失獲得理賠。
- 承保範圍:颱風、洪水、暴潮、或豪雨積水導致屋內動產毀損。
- 理賠方式:採「實際損失型」,保險公司依修復或重置成本扣除折舊後給付。
相較於一般火險僅承保結構體損壞,居家綜合保險能在颱風、豪雨等天災造成的泡水事故中,同時補償房屋與動產的損失,降低住戶的整體經濟壓力。
車子泡水能理賠嗎?要看是否有加保「車體險天災條款」
一般而言,車體損失險的條款中都會將「因颱風、龍捲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因雨積水或土石流所致之毀損滅失」納入不保事項中。不過,若有加保《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又稱「車體險天災附加條款」),保險公司就會針對因颱風、洪水、地震、海嘯、冰雹、土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的車體損壞提供理賠。
此條款屬於附加型保障,須先投保車體險才可加保。理賠時,保險公司會依實際維修估價或判定為全損後給付保險金。
📌 一般而言,車損修復金額達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的 75% 就稱作「推定全損」,若考慮車損折舊,可加保「車體險全損理賠無折舊附加條款」,若車輛全損或修復費用過高,則直接依照保險金額理賠。
簡單來說,天災本身不屬於基本車險保障範圍,但若加保天災條款,就能獲得泡水、落石或強風損害的理賠。以下表格即為不同車體險類型是否理賠天災泡水的對照整理:
| 保險種類 | 是否理賠天災泡水 | 理賠重點 |
| 丙式車險 | 否 | 車對車碰撞車體損害 |
| 乙式車險 | 否 | 車對車、車對物碰撞車體損害 |
| 甲式車險 | 否 | 車對車、車對物及他人非善意行為碰撞車體損害 |
| 天災險條款 | 是 | 可理賠颱風、洪水、落石、土石流造成的車損 |
📌 延伸閱讀:車體險是什麼? 甲乙丙式差別在哪裡?車體險試算推薦!
理賠申請流程:這樣準備最順利
不論是房屋或車輛損失,理賠流程大致相同,建議依序準備:
- 拍照存證:記錄泡水情況、地面高度、損壞部位、車牌或地址。
- 通報保險公司:於事故發生後立即聯繫客服或業務員。
- 現場勘查:保險公司派員評估損害程度。
- 提交估價單:提供維修估價單或修繕費用明細。
- 審核與撥款:確認符合保單條件後,保險公司撥付理賠金。
沒有颱風洪水險怎麼辦?可以補加保嗎?
可以。無論是火險或車險,保戶都能向原保險公司申請加保天災附加條款,保費通常僅增加數百至數千元不等,但能在極端氣候下有效降低財務風險。
建議在颱風季前提早檢視保單,確認是否包含相關保障,避免災損發生後才無從補償。建議在颱風季(約每年 5 月至 10 月)前提前檢視保單內容,確認是否包含以下保障:
- 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政府主導的基礎型保障。
- 超額颱風及洪水保險附加條款:提供實際損失型理賠。
- 車體險天災附加條款:保障車輛因洪水、暴雨泡水損壞。
一、颱風來臨前的加保限制
依多數產險公司規定,當中央氣象局對臺灣地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或其他重大天災警報時,保險公司會暫停受理與該災害相關的投保與加保。
此舉是為了避免災害已經迫近或正在發生時才臨時投保而造成保險倫理上的理賠爭議。
例如颱風警報發布期間,保險公司通常不接受申請「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超額颱風及洪水附加條款」或「車體險天災附加條款」等保障。
二、何時可以加保?
只要氣象局尚未發布警報之前、或警報解除後,及本次洪水退去超過 72 小時後,都可以補加保,詳細定義如下:
- 陸上颱風警報解除後,再度發佈之陸上颱風警報視為另一次事故
- 洪水退去七十二小時後,再度發生洪水時視為另一次事故
提前加保可確保保單於災害發生前生效,避免在風雨來襲時無保可用。
三、加保時效與法規依據
根據《保險法》第 51 條規定,若保險契約在「危險已經發生或消滅」後才成立,該契約即屬無效。
:「保險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者,其契約無效。但為當事人雙方所不知者,不在此限。
訂約時,僅要保人知危險已發生者,保險人不受契約之拘束。
訂約時,僅保險人知危險已消滅者,要保人不受契約之拘束。」
因此,保險公司在天災警報期間暫停承保,正是基於這項法律原則。同時,任何保單變更或附加條款,皆須經保險公司同意,否則不具法律效力。
常見問題 FAQ
Q:已經有車體險,還需要另外投保汽車天災險嗎?
A:需要。一般車體險主要承保車輛碰撞、刮損或竊盜等事故,但颱風、洪水、地震等天災屬於不保事項。
若要保障因天災造成的泡水、落石或倒樹損壞,必須額外加保「車體險天災附加條款」,才能獲得理賠。
Q:汽車天災險可以隨時加保嗎?
A:並非隨時可加保。當中央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或重大天災警報時,保險公司會啟動控管機制,暫停受理汽車天災險的新投保與加保申請。
建議在颱風季前(約每年 5 月至 10 月)提前加保,避免警報發布後無法承保。
Q: 車輛泡水後該怎麼申請理賠?
A: 若車輛因颱風或洪水泡水,請勿立即發動引擎,以免造成引擎損毀,應先拍攝現場與車輛受損照片,並於 24 小時內聯絡保險公司報案。
理賠時,保險公司會依維修估價或判定為全損後核定理賠金額。
Q:天災造成車輛報廢,理賠金怎麼算?
A:若車輛泡水嚴重或無法修復,保險公司會依「實際現金價值」或「投保金額」計算賠償,取其較低者為理賠基準。
Q:天災險與第三人責任險有關聯嗎?
A:兩者保障方向不同。天災險屬於「車輛本身的損害保障」,而第三人責任險則負責賠償他人因交通事故受傷或財損的部分。兩者建議搭配投保,才能同時保障「自己的車」與「他人的權益」。
【參考資料】
- 國泰產物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
- 南山產物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
- 南山產物汽車車體損失保險15%折舊率附加條款
- 國泰產物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
- 華南產物超額颱風及洪水保險附加條款
【延伸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