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或騎機車不小心超速,收到的處分可能不只有罰款。依照超速幅度、行駛道路及舉發方式不同,還可能涉及違規記點、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甚至吊扣車輛牌照。
近年超速規定也歷經幾次重要調整,首先是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路的新制,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的嚴重超速門檻,從原本超過最高速限 60 公里下修至 40 公里,同時將危險駕駛罰鍰上限提高至 36,000 元;一旦構成嚴重超速,車輛牌照還會被吊扣 6 個月。
另一項容易被忽略的變化則發生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現行違規記點制度已改為只有「當場舉發」案件才會記點,測速照相、區間測速等「逕行舉發」案件原則上不再記點。因此,現在收到超速罰單時,不能只看超速幾公里,還要區分究竟是被警察攔停,還是被測速設備拍到。
以下依 2026 年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最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一次整理超速罰多少、什麼情況會被扣牌、超速是否記點,以及測速照相後多久可能收到罰單。現行裁罰基準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 2026 年 5 月 26 日。

超速罰多少?
超速罰款會受到「道路類型」、「車種」及「超過速限多少」影響。在平面道路上,一般超速主要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0 條處理,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則主要依第 33 條處理。當行車速度超過最高速限達到第 43 條的嚴重超速門檻後,就會進入危險駕駛的重罰範圍。
另外,網路上常見「超速 10 公里內不會罰」的說法並不完全正確。現行裁罰細則規定,如果行車速度超過最高速限「未逾 10 公里」,同時沒有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而且情節輕微,執法人員「得」施以勸導、免予舉發。這是得勸導的規定,不代表法律直接給駕駛人 10 公里的免罰額度,更不建議把它當成可以放心超速的「容許值」。以下罰鍰均以「期限內繳納或到案」的統一裁罰基準整理;若逾越應到案期限,部分案件罰鍰可能進一步提高。
平面道路超速罰多少?
一般市區道路、一般公路等平面道路,如果超速尚未進入嚴重超速範圍,機車的罰款通常低於小型汽車;但一旦進入嚴重超速級距,機車與小型車的罰鍰標準就相同。現行官方裁罰基準如下。
| 超速類型 | 超過最高速限幅度 | 機車 | 小型汽車 | 記點 |
| 一般超速 | 20 公里以內 | 1,200 元 | 1,600 元 | 當場舉發才記 1 點 |
| 一般超速 | 逾 20~40 公里 | 1,400 元 | 1,800 元 | 當場舉發才記 1 點 |
| 嚴重超速 | 逾 40~60 公里 | 12,000 元 | 12,000 元 | 吊扣牌照 6 個月、道安講習;當場舉發記 3 點 |
| 嚴重超速 | 逾 60~80 公里 | 16,000 元 | 16,000 元 | 吊扣牌照 6 個月、道安講習;當場舉發記 3 點 |
| 嚴重超速 | 逾 80 公里 | 36,000 元 | 36,000 元 | 吊扣牌照 6 個月、道安講習;當場舉發記 3 點 |
需要注意的是,表格第一級雖寫「20 公里以內」,其中超速未逾 10 公里的案件,在符合前述情節輕微等條件時,執法人員得以勸導代替舉發。
此外,大型車與載運危險物品車輛另有較高裁罰標準。例如嚴重超速逾 40~60 公里時,大型車期限內裁罰 18,000 元,載運危險物品車輛則為 36,000 元,因此不能直接套用一般小客車的罰款金額。
高速公路/快速道路超速罰多少?
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的車速較高,一般超速的罰鍰也比平面道路高。小型車超速 20 公里以內,期限內裁罰 3,000 元;逾 20~40 公里則提高至 3,500 元。大型車的罰款又比小型車更高。大型重型機車如果合法行駛於可通行的快速道路,除裁罰基準表另有規定外,原則上比照小型車的裁罰基準辦理。
| 超速類型 | 超過最高速限幅度 | 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 | 大型車 | 其他主要處分 |
| 一般超速 | 20 公里以內 | 3,000 元 | 3,500 元 | 當場舉發才記 2 點 |
| 一般超速 | 逾 20~40 公里 | 3,500 元 | 4,500 元 | 當場舉發才記 2 點 |
| 嚴重超速 | 逾 40~60 公里 | 12,000 元 | 18,000 元 | 吊扣牌照 6 個月、道安講習;當場舉發記 3 點 |
| 嚴重超速 | 逾 60~80 公里 | 16,000 元 | 24,000 元 | 吊扣牌照 6 個月、道安講習;當場舉發記 3 點 |
| 嚴重超速 | 逾 80 公里 | 36,000 元 | 36,000 元 | 吊扣牌照 6 個月、道安講習;當場舉發記 3 點 |
可以看出,一般超速在不同道路的罰款差距相當明顯,例如同樣是小型車超速 20 公里以內,平面道路期限內罰款為 1,600 元,高速或快速道路則提高至 3,000 元。但進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的嚴重超速後,主要改依超速幅度與車種裁罰,因此機車或小型車無論是在一般道路或高、快速道路,逾 40~60 公里的期限內罰鍰皆為 12,000 元。

超速幾公里會被扣牌?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將「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40 公里」列為危險駕駛行為,主管機關宣導時通常稱為「嚴重超速 40 公里以上」。一旦適用第 43 條,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該汽車牌照 6 個月。
如果按照官方裁罰基準表來看,嚴重超速的第一個裁罰級距列為「逾 40 公里至 60 公里以內」,機車或小型車期限內裁罰 12,000 元;逾 60 至 80 公里提高至 16,000 元;逾 80 公里則達 36,000 元。
因此,常聽到的「超速 40 公里扣牌」,更精確的理解是:法規已把超過最高速限 40 公里列入第 43 條危險駕駛範圍,不應把 40 公里當成可以踩線的緩衝值。
此外,「扣牌」和「扣駕照」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嚴重超速原則上吊扣的是違規車輛的牌照 6 個月,也就是該車在吊扣期間不能合法上路;即使當時駕駛人不是車主本人,車輛仍可能受到吊扣牌照處分。若嚴重超速又因而肇事,第 43 條另規定可能吊銷駕駛人的駕駛執照。
嚴重超速也屬於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的違規。依目前監理機關說明,一般汽、機車違規班講習原則為 3 小時;若接受講習後 1 年內再次發生依法須接受講習的違規,講習時數會增加為 4 小時。
超速會被記點嗎?
現在超速不一定會記點,關鍵在於「怎麼被抓到」。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3 條明定,汽車駕駛人違規後,只有「經當場舉發」者,才依危害程度記 1 至 3 點。2024 年 6 月 30 日起,記點違規已限於當場舉發;測速照相、區間測速、科技執法等逕行舉發案件,不予記違規點數。
因此,可以簡單整理如下:
| 超速情況 | 當場被警方攔停 | 測速照相/區間測速等逕行舉發 |
| 平面道路一般超速 | 記 1 點 | 不記點 |
| 高速/快速道路一般超速 | 記 2 點 | 不記點 |
| 第 43 條嚴重超速 | 記 3 點 | 不記點,但其他法定處分仍適用 |
現行裁罰細則將第 40 條一般道路超速列為 1 點、高快速道路第 33 條第 1 項第 1 款違規列為 2 點,第 43 條危險駕駛則為 3 點,但前提都是「當場舉發」。
這也代表,如果是在路上看到測速照相閃光,之後收到的是逕行舉發超速罰單,原則上不會因該張罰單累積違規點數;但如果超速程度已達第 43 條的嚴重超速,不記點不代表只需要繳罰款,吊扣違規車輛牌照 6 個月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分仍可能適用。
違規記點達 6 點會怎樣?
如果駕駛人在 1 年內累積違規記點達 6 點,可以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完成講習後可扣抵 2 點,而且從達 6 點之日起算,1 年內最多可以利用這項機制扣抵 2 次。也就是說,達 6 點並不是直接吊扣駕照,而是提供駕駛人透過講習降低累積點數的機會。
如果駕駛人在 1 年內記點每達 12 點,就會吊扣駕駛執照 2 個月。如果在 2 年內已經因記點被吊扣駕照 2 次,之後又再次被記違規點數,就會進一步吊銷駕駛執照。
可以簡單理解為:
- 1 年內達 6 點:可自費參加道安講習,完成後扣抵 2 點。
- 1 年內達 12 點:吊扣駕照 2 個月。
- 2 年內已被吊扣駕照 2 次,之後又再被記點:吊銷駕照。
另外,因累積 12 點而遭吊扣駕駛執照,也屬於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的情形。因此,「超速扣牌」與「違規記點累積到扣駕照」要分開看。前者是嚴重超速直接針對違規車輛產生的處分;後者則是駕駛人在一段期間內累積記點後,對駕駛資格產生的後果。
超速罰單多久會收到?
如果是被警方當場攔停,駕駛人通常當下就會收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但測速照相、區間測速等屬於逕行舉發,還要經過採證資料確認、製單及寄送,因此不會在違規隔天立刻收到罰單。
至於「測速照相後多久會收到罰單」,不同舉發機關的處理速度會有差異,因此沒有一個全台固定的寄達天數。以目前地方警政機關公開資訊來看,超速、闖紅燈等逕行舉發案件的通知單寄發作業,通常可抓數週至約 1 個月;部分警政系統直接標示作業時程約需 30 天。
如果想提早確認,官方違規紀錄查詢說明指出,交通違規資料不會即時更新,通常需要等待約 8~14 天後,才可能在線上系統查到。因此,違規後一兩天查不到紀錄,不代表一定沒有被拍到。
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90 條規定,一般交通違規原則上從違規行為成立日起算,超過 2 個月不得舉發,但法律另有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這裡的 2 個月指的是「舉發期限」,並不是保證罰單一定要在 2 個月內送到本人手上的「送達期限」,兩者不能混為一談。因此,如果是被固定式測速照相、區間測速或其他科技執法設備拍到,可以先掌握三個時間概念:
| 時間 | 可以怎麼理解? |
| 違規後約 8~14 天 | 線上系統可能開始出現違規紀錄 |
| 數週至約 1 個月 | 逕行舉發罰單常見的製單、寄發作業時間 |
| 原則上 2 個月內 | 一般交通違規的法定舉發期限,特殊情況另論 |
實際收到罰單後,仍應以通知單記載的違規事實、法條、罰鍰與應到案日期為準。如果只是懷疑自己被測速照相拍到,也不需要每天查詢,等待一至兩週後再確認通常較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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