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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青年就業計畫最高可領4.5萬元!初次尋職津貼、就業獎勵金與申請流程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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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鄭希米

資料來源鄭希米

最近更新時間:2026-06-18 12:15:58

剛畢業卻遲遲找不到第一份正式工作,除了履歷、面試與生活費帶來的壓力,還可能因為不熟悉政府資源,錯過可以申請的尋職補助。勞動部推出的「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主要協助 15 歲至 29 歲、離開學校後已連續待業 90 日以上的本國籍青年。符合資格者在計畫期間積極投遞履歷、接受就業諮詢與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可分次請領尋職津貼;若在期限內找到全時工作並穩定受僱,還能申請就業獎勵金。

尋職津貼最高可領 15,000 元,就業獎勵金最高 35,000 元,但因各階段適用時點不同,兩者合計最高發給 45,000 元。這項計畫的時間限制與申請條件較多,以下分別整理適用資格、補助金額、完整流程與常見問題。

什麼是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

「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由勞動部辦理,目的是協助初次找工作或從事低薪非典型工作的青年,強化求職準備並提高穩定就業的機會。整項計畫可分為兩個部分:

補助項目主要目的最高金額
尋職津貼鼓勵青年在待業期間積極求職、接受職涯諮詢及就業推介15,000元
就業獎勵金鼓勵青年找到全時工作後,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35,000元
合計上限依實際求職與就業時點計算45,000元

青年自上傳報名文件的次日起,進入為期 90 日的計畫期間。計畫原則上只能參加一次,因此在報名前應先確認自己未來三個月確實有求職需求,也有時間完成規定的求職、諮詢及推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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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尋職津貼是什麼?

初次尋職津貼是提供給仍在找工作的青年。參加計畫後,只要在各階段完成指定次數的求職、就業諮詢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能申請每次 5,000 元的津貼,最多申請三次。

初次尋職津貼申請資格

申請人原則上要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年滿 15 歲至 29 歲,報名當天尚未滿 30 歲。
  2. 具有本國籍。與在臺設有戶籍的國民結婚,並獲准居留及依法在臺工作的外籍或大陸地區配偶,也可能納入適用範圍。
  3. 目前未在學,沒有正式學籍。
  4. 已連續未就業 90 日以上。
  5. 屬於初次尋職青年。
  6. 已加入台灣就業通會員。
  7. 已完成一項指定的職業心理測驗。
  8. 尚未參加過本計畫。

可選擇的職業心理測驗包括:

  • 我喜歡做的事:職業興趣探索
  • 工作氣質
  • 求職端工作風格

完成其中一項即可,不需要三項都做。

「初次尋職」代表完全不能有打工經驗嗎?

不一定。計畫中的「初次尋職」,原則上是指報名前沒有參加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的紀錄。不過,下列情況仍可能符合:

  1. 過去只有低薪或部分工時工作,月投保薪資低於當年度勞保或職災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
  2. 曾在就學期間因工讀、實習等原因參加社會保險,畢業後沒有再次加保。

以 2026 年為例,勞保及職災保險第 1 級月投保薪資為 29,500 元。因此,有打工加保紀錄的青年,投保薪資須低於 29,500 元,才可能適用這項例外;若同時有兩份以上部分工時工作,則每一筆加保紀錄都要符合條件。實際資格仍由系統勾稽及主管分署審核認定。

未就業90日怎麼計算?

未就業期間通常從沒有社會保險紀錄之日,或上一份工作退保日的次日起算,但還要注意下列規則:

  • 就學期間不計入 90 日。
  • 服役期間不計入 90 日。
  • 未就業期間曾參加政府短期就業措施,該段期間要扣除。
  • 短期加保未超過 14 日者,扣除實際投保天數後,仍可視為連續未就業。
  • 畢業生原則上要從畢業證書記載的日期之後開始計算。

例如,青年於 6 月 30 日畢業,之後完全沒有加保紀錄,通常要到 9 月 28 日結束後才滿 90 日,最快可在 9 月 29 日報名。

哪些人不屬於「未在學」?

「未在學」是指目前沒有正式學籍,通常以最高學歷的畢業或肄業證明作為佐證。已完成註冊、仍保有正式學籍的休學生,原則上仍屬在學狀態,不能申請。建教生也是在學學生,因此不在適用範圍內。國外畢業證書可以作為學歷證明;沒有畢業證書,但具備教育部規定的同等學力資格者,也可以依規定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初次尋職津貼補助金額

每次尋職津貼為 5,000元,最多三次,合計最高 15,000元。申請期限是以「參加計畫第幾日」計算,不是完成求職後再另外取得 37 日、67 日或 97 日的申請時間。逾期送件,原則上不予受理。

申請階段必須完成的事項最晚申請期限津貼金額
第一次第1至30日內完成至少2次求職,並接受至少1次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參加計畫第37日內5,000元
第二次第31至60日內完成至少3次求職,並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至少1次推介參加計畫第67日內5,000元
第三次第61至90日內完成至少3次求職,並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至少2次推介參加計畫第97日內5,000元

求職紀錄要包含哪些資料?

圖片來源: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官網

求職紀錄不限台灣就業通,可以使用民間人力銀行、公司官網、電子郵件、郵寄履歷、親自應徵或雇主主動邀約後的面試紀錄。

每一筆證明至少要清楚顯示:

  1. 應徵公司或單位名稱。
  2. 應徵職務名稱。
  3. 求職人姓名。
  4. 投遞履歷或求職日期。

可以用網站截圖、電子郵件備份、照片或其他可辨識的證明文件。若人力銀行畫面沒有顯示本人姓名,可在列印或截圖文件上註明「上述為本人○○○之求職紀錄」,再簽名切結。同一次津貼申請中,如果重複投遞同一家公司、同一個職務,只會算一筆求職紀錄。投遞同一家公司不同職務,或不同公司相同職務,才可能分別計算。

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要去哪裡做?

第一次尋職津貼要求的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可以透過下列管道完成:

  • 各地青年職涯發展中心
  •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 個別化就業諮詢
  • 就業促進研習活動
  • 台灣就業通「Youth職涯諮詢平台」

這類服務沒有統一的最低時數要求,但報名後必須完成該課程或服務的簽到、簽退及其他要求。參加實體活動後,通常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證明,再由青年自行上傳;透過 Youth 職涯諮詢平台完成的紀錄,則由系統自動勾稽。若參加線上團體諮詢,通常要在開課後30分鐘內登入,並在課程結束後24小時內完成滿意度調查,否則可能不被認定為完成課程。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要注意什麼?

第二次與第三次尋職津貼,都要求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

青年要先到符合規定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由就業服務人員依個人需求推薦職缺並開立推介卡。取得推介卡後,應主動聯繫雇主,填寫聯繫、面試或未錄取結果,並在推介日起7日內送回原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同一次推介不能同時當作「一次推介服務」與「一次求職紀錄」。

例如,第二次津貼需要3次求職及1次推介。如果4次行動全部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就要接受至少4次推介,其中3次列為求職紀錄,另1次滿足推介服務要求。

就業獎勵金是什麼?

就業獎勵金是提供給在 90 日計畫期間內找到正式工作,並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的青年。

與尋職津貼相比,就業獎勵更重視工作的型態與穩定性。單純找到零工、按時計薪的短期工作,或只有勞保而沒有依法參加就業保險,都可能不符合規定。

就業獎勵金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已符合第一次尋職津貼的行動要件,也就是在參加計畫第 1 至 30 日完成至少 2 次求職及 1 次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
  2. 在參加計畫的 90 日內找到工作。
  3. 從事按月計酬的全時工作。
  4. 依法參加就業保險。
  5. 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達指定天數。
  6. 申請的雇主或負責人不是本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

要特別注意,即使沒有申請或領到第一次尋職津貼,只要確實完成「2次求職+1次諮詢」並保留紀錄,仍可符合就業獎勵的前置條件;若完全沒有完成這些行動,即使很快找到工作,也不能申請就業獎勵金。找到工作後,應在到職投保就業保險日起15日內,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就業獎勵金補助金額

就業獎勵依找到工作的時間,分成兩條路徑。

情況一:參加計畫第1至60日找到工作

穩定就業期間就業獎勵金
連續受僱同一雇主滿30日5,000元
連續受僱同一雇主滿90日20,000元
連續受僱同一雇主滿180日10,000元
合計35,000元

青年應在受僱同一雇主滿 30 日的次日起 60 日內,至台灣就業通計畫專區提出第一次申請。通過後,滿 90 日及 180 日的獎勵通常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自動勾稽就業保險資料,不必逐次重新提出申請。

情況二:參加計畫第 61 至 90 日找到工作

穩定就業期間就業獎勵金
連續受僱同一雇主滿90日20,000元
連續受僱同一雇主滿180日10,000元
合計30,000元

青年應在受僱同一雇主滿 90 日的次日起 60 日內提出申請。通過後,滿 180 日的 10,000 元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勾稽資料後審查核發。

為什麼尋職津貼與就業獎勵合計不是5萬元?

尋職津貼的個別上限是 15,000 元,就業獎勵金的個別上限是 35,000 元,但官方規定兩者合計最高為 45,000 元。

原因在於,青年開始穩定就業後,後續尚未完成的尋職津貼通常就不能再請領;不同就業時間也會對應不同的就業獎勵路徑,因此不會直接將兩項個別上限相加。

青年就業計畫補助流程

圖片來源: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官網

整項計畫的日期從「完整上傳報名文件的次日」開始起算。建議報名後立刻在行事曆標出第 30、37、60、67、90 及 97 日,避免完成求職要求後,卻因逾期上傳而領不到津貼。

時間應備或上傳文件需要完成的事項可領補助
報名計畫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肄)業證書、本人存摺封面;視個案補充退役證明、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等加入台灣就業通會員,完成一項職業心理測驗,詳閱並同意計畫規定
第1至30日2次求職紀錄、1次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紀錄至少求職2次,並完成至少1次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5,000元
第37日以前上傳第一次津貼所需紀錄完成第一次尋職津貼申請逾期不受理
第31至60日3次求職紀錄;公立就服推介紀錄由機構掌握,推介卡須於7日內回覆至少求職3次,接受公立就服機構至少1次推介5,000元
第67日以前上傳第二次津貼所需紀錄完成第二次尋職津貼申請逾期不受理
第61至90日3次求職紀錄;依規定回覆推介卡至少求職3次,接受公立就服機構至少2次推介5,000元
第97日以前上傳第三次津貼所需紀錄完成第三次尋職津貼申請逾期不受理
第1至60日內就業線上填寫公司名稱、行業別、到職及加保日期等資料按月計酬全時就業、參加就業保險,持續受僱同一雇主滿30日;並於到職投保日起15日內通知公立就服機構5,000元
同一雇主滿90日原則上由公立就服機構勾稽就業保險資料持續受僱同一雇主20,000元
同一雇主滿180日原則上由公立就服機構勾稽就業保險資料持續受僱同一雇主10,000元
第61至90日內就業線上填寫公司名稱、行業別、到職及加保日期等資料按月計酬全時就業並參加就業保險,持續受僱同一雇主滿90日20,000元
同一雇主滿180日原則上由公立就服機構勾稽就業保險資料持續受僱同一雇主10,000元

申請青年就業計畫前要注意什麼?

1. 送出文件後,原則上不能自行修改

文件送出後,系統不再提供線上編修功能。若發現身分證、學歷證明、存摺、求職紀錄或其他文件有誤,要聯絡居住地所屬分署辦理補正。

因此,送出前應確認影像清楚、資料完整,且存摺確實為本人名義。

2. 找到工作後,可能不能繼續領下一期尋職津貼

若已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並參加就業保險或勞保超過 14 日,原則上不能再申請後續尚未完成的尋職津貼。

但如果在該期已完成全部求職、諮詢或推介要求後才就業,當期津貼仍可能請領。就業 14 日以下,則通常仍被認定具有尋職需求,不會直接中斷計畫資格。

3. 更換投保公司可能影響「同一雇主」認定

即使兩家公司有同一名負責人,或彼此為關係企業,只要屬於不同法人,原則上就不是同一雇主。

如果雇主將員工從一家公司退保,再改由另一家公司加保,可能導致連續受僱年資中斷,影響 30 日、90 日或 180 日就業獎勵。到職後應定期確認自己的就業保險投保單位。

4. 就業獎勵有申請期限

在第 1 至 60 日找到工作者,要在同一雇主受僱滿 30 日的次日起 60 日內申請;在第 61 至 90 日找到工作者,則要在受僱滿 90 日的次日起 60 日內申請。

若錯過某一階段,該階段的獎勵可能無法補領,但之後達到下一階段條件時,仍可在下一階段期限內提出申請。

青年就業計畫常見問題

Q:我今年29歲,可以申請嗎?

可以。年齡以報名當天為準,只要尚未滿30歲即可。

Q:我剛畢業,可以立刻申請嗎?

通常不行。畢業後的未就業期間要連續達90日,且就學期間不列入計算。

Q:我正在休學,可以申請嗎?

原則上不行。休學者通常仍保有正式學籍,不符合「未在學」資格。

Q:我有打工,可以申請嗎?

有可能。若每一筆加保紀錄的月投保薪資都低於當年度勞保或職災保險投保薪資第1級,仍可能符合。2026年第1級為29,500元,最終資格以主管分署審核為準。

Q:我拿國外學校的畢業證書,可以申請嗎?

可以。只要畢業證書能證明學歷,且同時符合國籍、年齡、未在學及未就業90日等條件即可。

Q:我即將入伍,要先申請嗎?

可以申請,但服役不會延長90日計畫期間。若服役期間無法完成求職、諮詢與推介要求,可能錯過補助,通常建議有實際求職需求時再報名。

Q:民間人力銀行的投遞紀錄可以使用嗎?

可以,不限台灣就業通。只要證明中清楚顯示公司名稱、職務、本人姓名及求職日期即可。

Q:重複投遞同一家公司,可以算兩次嗎?

同一家公司、同一個職務,在同一次津貼申請中只算一筆。若為不同職務,則可依個案資料認定。

Q:第一次尋職津貼沒領到,還能領第二次或第三次嗎?

可以。三次尋職津貼各自判斷,只要完成該階段條件並在期限內申請,就可能獲得該次津貼。

但要申請就業獎勵金,仍必須完成第一次津貼要求的「2次求職+1次諮詢或職業輔導」。

Q:報名後很快找到工作,也能領就業獎勵嗎?

可以,但仍要在參加計畫第1至30日內完成至少2次求職及1次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並符合全時、按月計酬、參加就業保險及穩定受僱等條件。

Q:推介卡拿到後要做什麼?

應主動聯繫雇主,填寫聯繫或面試結果,並在推介日起7日內送回原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Q:可以一邊領失業給付,一邊領尋職津貼嗎?

不可以。失業給付、青年職得好評計畫獎勵、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職訓生活津貼,以及其他性質相同的政府補助,原則上不能與本計畫重複領取。

符合資格者則可能同時申請青年跨域就業補助,但仍須另行符合跨域尋職、就業推介及工作地點等規定。

Q:非自願離職後,還能繼續領就業獎勵嗎?

特定情況下可以。青年若在計畫期間非自願離職,持有相關證明,並在退保後60日內重新就業,可能延續後續就業獎勵資格,但這項轉職機會以一次為限,且應在非自願離職退保次日起15日內通知工作所在地分署。

Q:如何確認送件成功?

完成線上上傳後,系統會顯示申請資料確認畫面。依序按下確認按鍵後,若申請頁面顯示「審核中」,即代表已成功送件。之後可在台灣就業通計畫專區查詢審核日期、結果、受理分署及聯絡電話。

青年就業計畫諮詢電話

對資格、90日計算、投保紀錄、求職證明或獎勵申請有疑問,可以撥打台灣就業通免付費客服專線:

0800-777-888

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30分,國定假日除外。也可依居住地聯絡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查詢個案審查及補件方式。

結語

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提供的不只是現金補助,也把職涯測驗、就業諮詢、職缺推介與穩定就業獎勵串在一起,協助青年從準備履歷一路走到進入職場。這項計畫最容易出錯的地方,是低估時間限制。從完成報名的次日起,每一階段都有明確的求職次數、服務要求與送件期限。報名前先確認資格,報名後立即記下各個截止日,並完整保留每次投遞履歷、諮詢與推介紀錄,才能避免完成求職行動後,卻因文件不足或逾期而失去補助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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